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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管理法规持续出台
发布时间:2012-1-17 13:58:46

CBIT2011召开之时,曾有业内人士爆料称,广电总局即将出台电视广告方面的管理法规,当时就引起了不小的疑问。因为,广电总局在2011年10月11日刚刚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》(广电总局第79号令)。即便是较早的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》(广电总局第61号令)也仅仅执行了两年时间。不过,2011年11月25日,广电总局还是如爆料的那样,正式发出《关于贯彻执行〈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》的补充规定>的通知》(广电总局66号令),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,播出电视剧时,每集(以四十五分钟计)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。“限广令”出台后,各大卫视损失了相当一部分广告收入,湖南卫视更是不得不重新进行广告招商。业内人士认为,“限广令”的出台属于广电行业的自宫行为,两年三改更是暴露出了法规在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方面的不足。不过,有调查显示,近九成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“限广令”,可见该项法规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。

除了“限广令”,广电总局今年颁布的重要法规还有《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(广电总局第67号令)。这项规定的出台将为规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行为、提高服务质量、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提供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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